民建开封市委组织发展准则

首页>>组织建设 2022-02-09 09:48:38 45979
民建开封市委组织发展准则
 
 
        为规范开封民建组织发展工作,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建国会发展会员规程》有关规定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准则。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基本队伍建设与提高整体素质的关系。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注重质量、注意数量、保持特色、优化结构”的方针,发展中注意把握质量,保持特色,经济界人士所占比例不低于70%。保持与发展本会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同时做好吸收其他方面代表人士入会的工作。积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别是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积极在中心城市(区)发展会员,重点关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发展工作。
 
        二、每年新发展会员高层次人才比例原则要达到50%以上。高层次人才标准: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企业家资产千万元以上、担任县区级以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三、申请加入民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会者年龄应在30岁——50岁之间;新发展会员以35岁左右为主,适量发展30岁左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入会。发展会员的年龄要形成适度的梯次。
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级别必须副科级以上,本科学历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全日制)学历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必须达到1000万人民币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对符合本会发展范围和条件并承认《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申请人认真谈话,要求其递交书面的入会申请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营业执照、企业简介(含获奖荣誉)等证件复印件,并查看原件。申请书上并附支部、总支对申请人的意见,同时附加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银行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度证明及一份调研报告。
 
        五、市委应与申请人进行认真谈话,介绍会的情况以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基本知识,并了解其政治态度。

        六、对确定的发展对象须进行考察,由市委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或其他有关部门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需征得省级组织同意。发展私营企业主,应事先与其所在地的中共党委统战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其经营、纳税情况。考察应填写《中国民主建国会入会申请人考察表》或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考察期间,可邀请其参加会的有关活动,增加相互了解。对发展对象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对于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长期分离的申请人,原则上应由工作所在地组织发展并参加活动,户籍所在地组织协助考察。

        七、经考察合格的人,填写入会申请表。请两名会员作为入会介绍人,并签署介绍意见。

        八、经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其入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市委批准。

        九、经市委主委会议、主委办公会议批准,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会龄从批准之日起计算。

        十、新会员入会后,市委向新会员核发会员证,并将《中国民主建国会入会通知书》发送至新会员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或其档案存放单位作为存档依据。

         十一、市委定期举办新会员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新会员进行会章、会史、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

         十二、支部之间人员调整,会员应提出申请,在征得调出支部与调入支部的同意,并征求支部所在总支的同意后,向市委递交调动支部的申请报告,经市委研究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向市外转移会籍,按省委要求办理。

         十四、市委在发展对象多而省委所给发展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择优发展政治素质好、层次高的代表性人士。

         十五、对申请入会的发展对象进行中国民主建国会相关知识测试(测试通过方可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