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开封市委员会主副委、委员和机关干部联系

首页>>走进民建>>民建文件 2017-12-19 03:10:54 782
民建开封市委员会主副委、委员和机关干部联系支部制度
 
一、市委主、副委、委员,除参加本人所在基层组织活动外,每人应再联系1-2个总支,并且每年参加该基层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二、市委机关干部每人分工联系基层组织若干个,并根据基层组织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三、联系人员在参加基层组织活动中,要积极协助基层组织负责人做好支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民建市委的决定,认真听取基层组织和会员的意见要求,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四、基层组织活动应通知联系的主副委、委员和机关干部参加,若不能参加,应向基层组织负责人请假。